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20  发布人:李笑笑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教科〔2022〕269号文件《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高校和省级教育科研、教研机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及市、县级教育科研、教研机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教育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者作为课题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 1 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每人只能参与 1 项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的申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1)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2)已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3)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未满三年的;(4)主持人所在单位承担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项且未完成资助经费清缴的。

  (四)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遵守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无课题研究失信责任现象。

  二、课题管理

  (一)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均须在 1-2 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期间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省教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将批准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

  重大招标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 5 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5000 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1 部正式出版的专著,或者 3 篇发表在 CN 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至少 2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专著不少于 20 万字,论文每篇不少于 5000 字。

  重点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 3 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2)3000 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2 篇发表在 CN 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至少 1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 3 篇发表在较高层次 CN 学术期刊上 的学术论文(不能发表在相同期刊上)。论文每篇不少于 3000 字。

  上述成果作者均须是课题组成员,其中专著须是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论文至少 1 篇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三、申报办法

  (一)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申报系统将于 2022 年 9 月 11 日 0 时至 15 日 24 时开放,逾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系统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相关内容的准备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需在9月11日前将《评审书》纸质版(重大招标课题一式 8份、重点课题一式 4 份)到科研处盖章,9月15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连同《论证活页》,用PDF格式提交到平台上。

文件详情可查看钉钉通知

  报送地址:西校区行政楼213室

  联系人:李倩倩




                                            科研与产教融合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Baidu
map